陈维昭:论红学意识形态
“红学”有学术与意识形态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虽互有关联,但有各自的特点。意识形态阐释是《红楼梦》意义呈现的基本方式,但它必须以尊重《红楼梦》的整体性结构为前提,否则就会走向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化包括政治意识形态、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娱乐主义意识形态、乡愿意识形态等。
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
关于学术思想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余英时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曾撰文予以专门的探讨[1]。余先生强调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之间虽有联系,但其分界则是不容忽视的。同时,他认同那种把意识形态分为消极、中立和积极三种类型的做法。
贝尔(Daniel Bell)指出:“意识形态把思想转化为社会动力。”余先生对此作了进一步的演绎:“这种说法似乎已暗示学术思想是‘体’,是‘第一义’的,而意识形态则是‘用’,是‘第二义’的。如果用西方概念来表示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也不妨说:学术传统是“上层文化”(high culture)或“高级思想”(higher level of thought),而意识形态则是“下层文化”(low culture)或“通俗思想”(popular thought)。不少人类学家与思想史家认为后者是从前者渗透下来的,因此后者往往表现为前者的庸俗化与歪曲。”
他举例说,先秦儒家经典(特别是孔、孟、荀的著述)属于“上层文化”或“高级思想”的范畴,汉代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官方意识形态则显然是“下层文化”或“通俗思想”了。
“三纲五常”(或《白虎通》所说的“三纲六纪”)自然是从先秦儒学中渗透下来的,但其中显然已有庸俗化与歪曲的成分。[2]所谓学术,则是对世界或文化的分析、整理、解释、阐述[3]。
本文无意于从学理上厘清“意识形态”一词的全部指涉。本文所使用的“意识形态”,指的是思想的一种存在形态,它具有一种普遍感召力、支配力,具有在一定范围内被普遍认同、具有一定群众基础的思想形态。
根据红学史本身的特殊性,《红楼梦》研究中关于作者、版本的考证,历史文献的搜集、整理等,可以归入红学的“学术”层面,而关于小说的思想、精神、价值评估、人物评价、艺术分析等可归入意识形态层面。
意识形态与《红楼梦》相交汇,既使这部小说的意义得以呈现,也使新的解读得以生成;既使《红楼梦》从明清说部中脱颖而出,鹤立鸡群,也使这小说离家出走;既使这部小说成为阐释中国文化的绝好标签,也使这部小说成为别有用心者的工具。
它使这部小说既可以与五四新文化运动、马克思主义文艺运动、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相契合,从而使新思想的阐发经由传统经典而得以完成,它也使红学可以为庸俗的政治意识形态、乡愿意识形态、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娱乐主义意识形态和党同伐异的学风所利用,从而被工具化。
余先生所梳理、阐释出来的关于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的关系、关于意识形态的性质的三分法、关于意识形态的“通俗思想”、“庸俗化”、“歪曲”等观点可以帮助我们理清红学史上纷乱的阅读现象。
意识形态与《红楼梦》的意义
戏曲、小说作品,首先诉诸观众、读者的情感;观众、读者对它的反应,主要是鉴赏与批评,也即是特定意识形态的呈现与交汇。如果说这种鉴赏与批评就是最早的戏曲学、小说学,那么这种“学”是与意识形态相关联,而不是与“学术”相关联。
关于《红楼梦》(或称《石头记》)此书的性质,作者及脂批都明确将其定位为小说。作者把它与“野史”、“才子佳人等书”相提并论。脂批则说:“开卷一篇立意,真打破历来小说窠臼。”
作为一部小说,《红楼梦》诉诸读者的情感、想象,而不是知识。《红楼梦》的形象世界与读者的关联,是由形象(人物与故事)传达出来的情感与思想,所以它本来即与意识形态相关联。批书人时时要与作者“同声一哭”,传达出一种家族意识形态。
甲戌本凡例声称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弘旿批永忠诗“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都在放大此书的政治意识形态。王希廉等的三家评点,对宝钗、袭人大加挞伐,旨在强调此书的道德意识形态。
强大的意识形态张力使《红楼梦》早已超越它自身的叙事框架,使它从“说部”脱颖而出,从而拥有了强大的文化诠释能力。正因为如此,《红楼梦》便有了“意识形态化”、工具化的可能。
由于《红楼梦》对时代与文化的思想、价值的深刻思考及其在人物塑造和故事叙述上所达到的艺术高度,使得这部小说具有强大的意识形态张力,从而使它迅速成为一部经典文本。
又由于其经典的地位,进一步激发其意识形态张力之膨胀。这种意识形态张力,在不同时代、不同读者的语境中产生了新的意义。
《红楼梦》固然因其作者身份的独特性(不是一般的小说家,而是“呼吸通帝座”家族成员)、因其艺术上的成就而在中国古代小说中孤峰傲立,但使它切入中国各历史时段的主流文化,从而以文化经典的身份备受关注的,则是一次次的意识形态洪流的洗礼。
思想的开创与传播总要借助特定的经典文本去展开。“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这两句竹枝词标示着早在嘉庆年间《红楼梦》已有广泛的接受者。
从此之后,任何思想的展开与传播,只要借着对《红楼梦》的诠释,其思想便可以拥有最大范围的接受基础。
鲁迅先生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事实上,经学家、道学家们是否真的看到《易》和淫,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声称他们已经在《红楼梦》里面看到了《易》和淫之后,他们的意识形态便在广大《红楼梦》读者那里获得了通行证。
从积极的方面来说,《红楼梦》的意识形态展开,使得它拥有了重大的文化意义。
脂批的家族意识揭示了《红楼梦》与康、雍政治的关联,脂批关于《红楼梦》笔法、章法的评点,揭示了《红楼梦》与传统文章学观念的关联,五四时期的政治红学揭示了《红楼梦》关于个人、家庭、社会之关系的观念,“批俞运动”揭示了《红楼梦》中的阶级关系,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思潮揭示了《红楼梦》的价值思考(尤其是存在主义价值体验),文化方法则超越文学的层面而呈现《红楼梦》的诸多文化关联。
《红楼梦》的意义并不是一个封闭的价值集合,而是一个开放的、在一次次的阅读中呈现、生成的过程。经典之所以是经典,不仅在于它的前瞻性,而且在于它有能力不断地证明、彰显一代代的人们所面临的困境。
《红楼梦》是一部小说,它在写人方面所达到的艺术高度,是其作为艺术经典的一大标志。鲁迅先生称,《红楼梦》与传统小说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做法不同,自从《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这是对《红楼梦》在思想和艺术上的经典性的最为准确的判断。
在价值思考上,《红楼梦》切入了政治命运、家族主题、个体存在体验、才华与宿命等,而且这种思考达到了相当的深度,这决定这部小说必定与中国古代思想史、意识形态史发生深度关联。
连西方的各种主义都可以用来构成与《红楼梦》的对话,《红楼梦》的思想价值不言而喻,它具备连接各种意识形态的潜在素质。
在艺术上,《红楼梦》对历史、生活的原生态的“截取”方式,其所达到的艺术高度,令人叹为鬼斧神工。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像秦可卿、张道士等人物,其出现在小说中的片断,只不过是这些人物生活故事的冰山一角,而作者以足够的自信与腾挪,把冰山的主体留在了小说之外,仅是这一点,已非其他古代小说作家所可望其项背了。《红楼梦》与意识形态的交汇,是其意义呈现的基本方式。
学术视野中的《红楼梦》
余英时先生指出,中国的学统(学术思想的统绪)是环绕着经典文献而形成的,每一阶段的思想发展都是与当时经典文献的研究分不开的。
曼海姆把意识形态分为“特殊”与“整体”两类:“前者是个别的人关于政治、社会问题所持的主张,故不免因本身利益而对真实有所掩饰与歪曲(包括有意的和无意的):后者则指群体意识(不限于阶级),它所反映的是一个时代的‘世界观’。”[4]
《红楼梦》研究的学术史是围绕着《红楼梦》这部经典而形成的。而在这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各种各样“特殊”或“整体”的意识形态。
中国古代戏曲、小说本不登大雅之堂。明清时期的文人即使在自选文集时会编入自己的戏曲作品,但论、表、判、策、诗、文等才是其立身之本的主要文体。所以戏曲之“学”、小说之“学”总是姗姗来迟。
在近代西方资产阶级上升时期,戏剧与小说是其思想与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这种文体地位随着西学东渐而影响了中国的维新派,于是有了梁启超的“三界革命”,把戏曲、小说的文体地位大力提升。
于是,将文献学方法运用于戏曲、小说源流研究、作者与版本研究,才催生出作为学术的戏曲学与红学的诞生。
王国维先生说:“独元人之曲,为时既近,托体稍卑,故两朝史志与四库集部,均不著于录。后世儒硕,皆鄙弃不复道,而为此学者,大率不学之徒。……辄思究其渊源,明其变化之迹,以为非求诸唐宋辽金之文学,弗能得也。乃成《曲录》六卷……凡诸材料,皆余所搜集,其所说明,也大抵余之所创获也。世之为此学者自余始。”[5]这是指以文献学的方法探究戏曲史之源流。
胡适先生于20世纪初掀起“整理国故”运动,以文献学的方法考证《红楼梦》等白话小说的作者与版本,学术的红学宣告成立,这就是“新红学”。
当然,用学术的方法探究戏曲、小说源流与作者、版本等问题的并非自王国维、胡适开始,但是,王国维、胡适的学术性研究,无疑掀开了戏曲、小说的学术研究的新篇章。从此,戏曲研究与小说研究便指涉于学术与意识形态两大领域。
1921年,胡适先生发表了《红楼梦考证》,在正面提出作者和版本考证是红学的正当范围之前,他对旧索隐派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关于《红楼梦》的作者与版本的考证,这是《红楼梦》研究中的学术的层面。
但是,当胡先生提出“自传说”的时候,他开始走向意识形态,从而与旧索隐派合流,成为新索隐派(以曹学为根基)的开山祖。
1979年周汝昌先生提出了“什么是红学”的问题,在经历了1954年的评红和文革十年的评红等意识形态洪流之后,周先生提出这个问题是具有重要的划时代意义的。
他的本意是要在《红楼梦》研究中划定“学术”的疆域,那个“十六字真言”(形象鲜明、性格冲突、语言生动、结构严谨)乃是文革意识形态洪流的话语模式。
周汝昌所提出的“红学”,比胡适多了两项:脂学和探佚学。事实上胡适的《红楼梦》学术研究中已包括了脂砚斋研究和佚稿研究的内容,只是没有单独提出并分立四项而已。作者、版本、脂砚斋、佚稿,这是《红楼梦》研究的“实学”。
事实上,周汝昌是以学术的红学去反对意识形态的红学。学术红学与意识形态红学是两个平行的领域,它们可以相得益彰,也可以各行其是。要强调作者、版本考证的重要性,没有必要以驱逐文艺批评相号召。
意识形态化的红学
在我们讨论《红楼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的时候,我们有必要区别两个概念: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化。
所谓“意识形态化”,即是不顾及《红楼梦》的整体结构,不顾及《红楼梦》的艺术完整性,而是采用断章取义,按需截取,注彼写此,目送手挥。其功利性目的往往在于《红楼梦》之外。
“意识形态化”是一种倾向,一种姿态,在学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上,更强调意识形态的意义和作用,甚至将意识形态凌驾于学术之上。
对于红学这一领域,其意识形态化还可以有更清晰的描述:“红学意识形态化”表现为对意识形态的兴趣超过了对事实、真理的兴趣。
比如表现为借红学以整肃思想、收编学术的政治策略,表现为党同伐异的街头霸王作派,表现为“我爱真理,但更爱我师”的报恩思想而为错误做种种回护,表现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媚权、媚俗立场,表现为借学术泄私愤的利己主义,表现为借红学以刺激交易的达成的消费主义、娱乐主义。总之,在这一类意识形态化红学中,《红楼梦》被工具化,对学术的敬畏之心普遍匮乏。
意识形态化红学的特点是:1. 忽略、蔑视《红楼梦》的艺术整体性,断章取义、按需肢解;2. 蔑视文献学的基本原则,以“悟”为愰子,超越文献的限度,甚至扭曲、伪造文献;3. 出于一定的功利目的,把红学工具化。
其表现特征则是:声东击西、围魏救赵、瞒天过海、明修暗渡、一手二牍,以扑朔迷离的手段实现语义的转换。
比较一下张毕来先生的红学社会学分析与20世纪70年代庸俗社会学的红学分析,其间的差别泾渭分明。
第一种成为讨论对象的意识形态化的红学自然是索隐红学。
从目的与效应看,索隐红学既可以出于政治意识形态,也可以出于消费主义意识形态。
在红学史上,索隐红学的“一手二牍”现象最为明显。一方面,它采用了实证的学术话语形态,依据“比兴”理念,运用文字学、训诂学的学术方法,使索隐红学拥有学术的外观;另一方面,它运用实证的学术话语形态,借助于“一手二牍”之秘技,明修暗渡,目标却指向一个意识形态的义阈。
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旧索隐,他们在《红楼梦》文本之上建构了一个新的故事层面——清史叙事。这个清史叙事或为康熙朝士大夫之勾心斗角,或为反满之革命情结。作为一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反满的革命情结以其广泛的社会基础获得了意识形态支配权力。
胡适以实证的科学性去归谬蔡氏红学,似乎证据确凿,一证即明,但这并不能阻止这种反满索隐之一纸风行。
比较一下另一部“影射”之作——《儒林外史》,意识形态的魔力便显而易见了。《儒林外史》同样是一部“实录”之作、“影射”之作,金和在为《儒林外史》所作跋中说:“书中杜少卿乃先生自况,杜慎卿为青然先生……庄征君者程棉庄;马纯上者冯萃中;迟衡山者樊南仲……”[6]
然而,《儒林外史》之影射并未演成索隐之狂潮,因为不管所影射的是作者的朋友,还是作者自况,都不具备意识形态所需要的普遍感召力、支配力。
由于某种特殊的机遇,《红楼梦》与政治意识形态相契合。在五四新文化视域中,《红楼梦》有时与白话文运动(平民文学)相契合,有时与争取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反封建专制主题相契合。
季新(汪精卫)视《红楼梦》为“中国之家庭小说”,“中国之国家组织,全是专制的;故中国之家庭组织,亦全是专制的”。而礼教则是专制的辅翼。
在婚姻问题上,专制和礼教都是无视、压制人的感情的。黛玉、宝钗都是封建婚姻制度的牺牲品。
礼教则造就了一个伪饰的社会,《红楼梦》中的父子、叔侄、兄弟、姊妹之间,姑媳妯娌之间,宗族戚串之间,纷纷然相倾相轧,相攘相窃,其间有残忍、阴鸷、诡谲、愁惨,但其外则彬彬然诗礼之家也。
这都是专制制度造成的结果。“一部《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无非痛陈夫妇制度之不良,故其书绝未提出一对美满夫妇,而所言者俱是婚姻苦事。”[7]
在五十年代的批俞运动中,红学更肩负起肃清胡适影响的政治任务,以批俞运动衔接反胡运动,红学的学术尺度自然是无从谈起。而正是在这一场场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洗礼之下,《红楼梦》一步步地从小说经典向上升华,最后走上了文化偶像的宝座。
一旦成为文化偶像,偶像崇拜随之而产生。《红楼梦》的事情已不仅仅是小说王国自己的家事,而成为文化共享的事情。
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关于《红楼梦》的作者问题。这本来是红学作为学术研究的第一问题,但“曹雪芹崇拜”已经不允许任何对著作权的质疑。一旦有作者问题的新说出现,便有捍卫者掀起声势浩大的讨伐浪潮。
事实上,在红学史上,除了那些“洪升说”之类的奇谭之外,很多对《红楼梦》作者问题提出质疑者并不否认曹雪芹的著作权,而是认为,在曹雪芹之前,《红楼梦》(或《石头记》)的作者另有其人。由于“曹雪芹崇拜情结”发生作用,原始作者问题的提出被视为大逆不道。
201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新版《红楼梦》的署名方式(曹雪芹著、无名氏续),蕴含着一种“曹雪芹崇拜情结”。
甲戌本第一回对《石头记》的创作缘起说得非常明白、清晰。凡例第五条“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这是脂砚斋介绍曹雪芹之前的那位作者的创作缘起。“作者自云”的就是“原始作者说”。“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一段是曹雪芹在介绍石头的创作缘起。
接着是空空道人第一个传抄,吴玉峰等改名,曹雪芹披阅增删。“满纸荒唐言”一诗是曹雪芹在感叹原作者之不容易。“出则既明”,表示曹雪芹对原作者的创作缘起的介绍结束。
脂砚斋和曹雪芹分别对此书的创作缘起进行介绍,脉络清晰,它告诉了读者一个简单的事实:《石头记》有一位原始作者,曹雪芹对此书进行定稿。
历来持“原始作者另有其人”观点者并未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就像罗贯中写定《三国志演义》、施耐庵写定《水浒传》而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一样,曹雪芹写定《红楼梦》因而拥有《红楼梦》的著作权。
承认这一点之后,我们再来看高鹗的续书。高鹗在续书上所做的工作,与曹雪芹具有相同性质。尽管两人价值观、艺术修养相去甚远,但工作的性质却是相同的,即他们都是他人作品的写定者,我们要公平对待曹雪芹与高鹗。如果因高鹗之前另有作者而署名为“无名氏续”,那么前八十回也应因曹雪芹之前另有其人而署名“无名氏作”。
《红楼梦》作者的署名方式只能在这两种里面选择:要么“曹雪芹著,高鹗续”,要么“无名氏著,无氏氏续”。署为“曹雪芹著,无名氏续”,便成四不象。意识形态的权力妨碍研究者把考证的科学性原则贯彻始终。
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序幕拉开,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娱乐主义意识形态在索隐红学和探佚红学中找到了寄生的温床。
反过来说,索隐红学与探佚红学借助改革开放时代消费主义和娱乐主义的意识形态的普遍感召力,获得了最为大多数的关注度,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交易的达成。
“《红楼梦》的真故事”在周汝昌先生那里基本上还是属于佚稿研究,到了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刘心武先生的演讲中,就被纳入“秦学”模式中而成为真真正正的故事。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促成了探佚红学与听众之间的共谋。
就如佛经中国化的过程中催生变文一样,《红楼梦》在俗化的过程中催生了“职场红学”。当把贾母比拟为“快乐的董事长”、王熙凤是“最好的CEO”、“职场飙车狂人”、刘姥姥是“下岗职工”、鸳鸯是“一秘”、贾宝玉与晴雯之情是“办公室恋情”,《红楼梦》一下子变得如此通俗易懂,红学一下子变得如此接地气。
事实上这一类诠解并非是在借职场之例揭示《红楼梦》之真义,而是相反,借《红楼梦》的人物关系诠释当今的职场规则。
读者、观众并不是觉得百家讲坛的演讲者比起红学专家更具有学术上的可信度,而是觉得红学专家的质疑毁掉了一次听觉盛宴,令人扫兴。
这使我们的讨论转到了另一个问题:阅读何为?对于读者、观众来说,阅读、收看演说《红楼梦》的节目,究竟是为了求知,还是为了娱乐?这只要留意一下电视台们是如何选定演讲者就可以找到答案。消费主义、娱乐主义才是促成这一类文化之旅的机制。
《红楼梦》是一个速热、速胀的导体,任何思想与观点,只要站在《红楼梦》上言说,便能迅速传导。既然《红楼梦》拥有了文化代码的资格,因而它被经济意识形态所使用、利用,也是它无所逃逸的宿命。
在这个连“西门庆故里”都可以成为地方管理者的争夺对象的时代,《红楼梦》的著作权问题、祖籍问题都充满了商机。前有“曹雪芹家酒”,后有“十二钗啤酒”。学者热烈讨论,商家财源广进。
“《红楼梦》作者洪升说”,一个在学术尺度下备受质疑的奇谭,在发展西湖旅游经济的驱策下,由地方政府斥资建造专门研究院,再反过来组织一批笔杆子弘扬这一奇谭,营造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红学”论争。
倘若质问地方政府:你还有没有学术良知?你还知不知道什么叫历史责任?相信地方政府一定会“笑而不答心自闲”,只等着坐收其利。一手二牍、明修暗渡,其间的技巧并不高明,但“学术的立场”却只能徒唤奈何。
在意识形态化的驱策下,关于作者、版本的学术问题同样可以做意识形态化的处理。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是学术红学中的经典之作。
尽管书中有个别臆测的成份(如关于“曹雪芹之姊”的条目),但全书通过文献之搜集、梳爬、辨析,对作者生平与家世、版本和评点者作了深度的考证,为实证红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但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引导着他的实证红学。他要证明高鹗续书是出于政治目的,他要证明“下层人民”后来在贾宝玉落难时如何义薄云天,他要证明《红楼梦》的情节、曹氏家族命运如何与康、雍宫廷政治有深度关联。于是,他称高鹗的续书为“伪续”(这个“伪”字透露着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
这样,我们看到了,在所有的《红楼梦》实证研究中,周氏红学是最具体系性的,这种体系性不仅来自周汝昌所建立的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等四学,更重要的是,这四学并非平均用力,各自为政,而是由“探佚学”统领起其体系之灵魂。
佚稿研究是版本研究的一个部分,是根据现有文献,比对高续后四十回,从而对佚稿原貌作出一些推测,让读者了解到,高续后四十回很可能并不符合原著佚稿。这方面,我们从蔡义江先生、孙逊先生的佚稿研究成果中获益良多。
但周氏探佚学并非一般的佚稿研究,而是由强烈的意识形态引导着的。又由于现有的文献不足以支持其政治意识形态,因而其探佚学又以“悟”为重要的转换机制。只有“悟”,才能超越文献的限制。只有“悟”,才能打开由学术通向意识形态的大门。这样,学术与意识形态在周氏红学中难解难分。
四学中的每一“学”都可以被意识形态化,当周先生后来把红学上升为“中华文化”、上升为“新国学”的时候,其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达到了巅峰。(除了政治意识形态之外,探佚学还可以与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娱乐主义意识形态相关联。)
还有一种意识形态,不妨借用钱理群先生的表述,称之为“精致利己主义”意识形态。这一类研究者大多有着“一生为芹忙”的勤奋与奉献,但当学术研究与个人现实利益相冲突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个人现实利益。而出之以学术的姿态,则显得“精致”。
有时它视学术为党同伐异的工具,对于同党,它抱着“我爱真理,但更爱我师”的感恩之心,不惜文过饰非,曲为回护。对于异己,则不妨以“日记”、“书信”等“历史文献”的形式捎上几句谩骂,为泄私愤,虽执鞭之士也为之。
对于现实关系中的宿敌,你以《庚辰本》而成名,我便说《庚辰本》是最差的本子;你说张家湾的石头是真的,我便说是假的。学术史的撰写,本应秉持公心,客观、公允,但在精致利己主义者笔下,有时成了个人红学战绩的光荣历史,有时则出于谄权媚俗的“乡原”意识形态而使学术史的撰写变成了发福利、分红包,人各一章,皆大欢喜。
《红楼梦》的一个悖论与《红楼梦》的命运
钱锺书先生说:“大抵学问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朝市之显学,必成俗学。”[8]把这话用之于《红楼梦》的作者、版本考证以及文献搜集整理工作,是一句有益的警醒。
然而,经过一次次的经典化之后,《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名字本身已蕴含着丰富的意识形态的信息。《红楼梦》的意义阐释在本质上蕴含着一种执着的倾向:建立普遍的感召力、支配力,拥有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很多红学家往往集这两种倾向于一身,既做素心人,又做煽情者。
人格分裂导致其研究摇摆于学术与意识形态之间。比如胡适的实证红学与“自传说”、周汝昌的实证红学与探佚学,尤其是以作者问题、祖籍问题、版本问题为主题的学术会议,意识形态的幽灵更是无处不在。
在关于曹雪芹祖籍研究中,地方政府与商人的物质支持使祖籍问题拥有意识形态所需要的普遍而强大的感召力,而同时,地方政府或商人的学术捆绑使实证研究或多或少地偏离了学术的原则。
如果不是“曹雪芹崇拜”,今天的曹学与版本学的规模便成了杀鸡用牛刀;如果没有意识形态的支撑,红学就只是一般的小说学;既然曹雪芹与《红楼梦》已经获得文化代码的殊荣,《红楼梦》与红学就必定会成为大众狂欢的广场。这是红学的一大悖论。
形形式式的意识形态使《红楼梦》成为文化经典,红学成了显学。一旦成为显学,《红楼梦》就被从小说王国里放逐,游离于学术与意识形态之间。
新时期以来,学术活动的开展有这样一种普遍方式:“经济搭台,学术唱戏。”几大奇书的学术会议都遵循相似的模式。没有“经济搭台”,红学就是素心人之间的会心。
红学一旦耐不住寂寞,与经济搭台,学术很可能就被捆绑。每一次的红学会议都是广泛发动群众,实际上是把学术的命运交给了意识形态。
而到了网络时代,红学成了一场群众运动。网络红学中不乏精于研究的学术论著,但在这些无序的狂欢背后,则是各种各样的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
红学中出现的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的关联现象,并不是一个“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一种历史地形成的现象。《红楼梦》(或《石头记》)一旦进入传播领域,它的命运就交给了解释学原理了。意识形态既是《红楼梦》的文化展开的姿态,也挟持着《红楼梦》离家出走。
常有人发出天问:“红学何为?”这问题问得沉重,问得悲壮,也问得无可奈何。此问若由素心人回答,则红学就是对一部小说的作者及其版本进行考证,其研究性质与价值与其他小说的研究并无不同。此问若由大师回答,则红学“应定位于新国学”。
在实证与宏大叙事之间,应该如何尊重《红楼梦》的艺术整体性、遵循实证的科学性规范,这是一条底线。在确保这一底线的前提下,红学的任何阐释性都是合理的。
一直以来,人们总为红学的发展方向担忧,有呼吁“告别实证红学”的,有提倡“回归文本”的,有提倡“回归文史哲”的。事实上,这些呼吁都是杞人忧天。
红学的命运并不掌握在曹雪芹手上,也不掌握在红学专家手上。未来的意识形态将为未来的红学塑形。而“学术”的红学,即关于《红楼梦》作者与版本的考证、关于《红楼梦》的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关于研究史的研究,自有一代代“素心人”完成于书斋里的冷板凳上。
注释
[1] 余英时《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明报月刊》第200期纪念专号,1982年8月出版。
[2] 余英时《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明报月刊》第200期纪念专号,1982年8月出版,第171-172页。
[3] 此处参考喻中《思想、意识形态与学术》,《法制日报》2012年6月6日。
[4] 余英时《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明报月刊》第200期纪念专号,1982年8月出版。第167页。
[5] 王国维《宋元戏曲史·序》,《东方杂志》1913年第9卷第10号。
[6] 金和《儒林外史跋》,见朱一玄、刘毓忱《儒林外史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7] 季新《红楼梦新评》,《小说海》1915年第1卷第1、2期。
[8] 郑朝宗:《编委笔谈》,《钱锺书研究》编委会编《钱锺书研究》第一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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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于《南开学报》2018年第5期,经作者授权刊发,转载请注明出处。